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钢渣二次处理湿式除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钢渣二次处理湿式除尘项目
地点: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冀南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拟投资3860万元分别解决焖渣车间和选渣车间作业时产生的水蒸汽和粉尘污染问题,炼钢钢渣二次处理车间新建两套湿式除尘系统(包括 960000m3/h 引风机、935000m3/h 引风机各一台;直径:9.0m 及 9.4m 总高约 36m 除尘器各一个(含内部支撑梁);风管喷淋泵、循环喷淋水泵、污泥排出泵 14 台,管道及其他若干),项目建成后排放浓度降低至10mg/Nm³以下,预计热焖渣车间年可减排颗粒物53.76吨,选渣车间年可减排颗粒物 53.76吨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美化环境的目的。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许鑫
联系电话:156310760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冀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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